家多一點「童」理心︰如何建立「碰不碎」的家庭友善社會?

最近一名5歲幼兒意外撞跌大型藝術展品賠償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家長指出當時留意到兒子僵硬的表情及聽到店員指兒子踢跌,便即時賠償三萬多元。後來對賠償金額感到不合理及感到心理壓力,因此在網上分享個人經歷。有言論批評家長管教不善、其他家長亦會擔心孩子的行為,日後會保持謹慎;亦有言論指出店方應分擔責任,例如確保展品安全及清晰指示。事件最終以店方退回賠償金額及雙方協議平息,當中小朋友的成長發展、家長的心理和社會氛圍值得關注。

小朋友的成長發展

首先,幼兒持好奇心和活力是正常的成長需要,事件中幼兒在展館探索不同事物後意外撞跌物件只屬個別事件,家長可保持平常心理解此階段的孩子發展需要。根據艾力遜(Erik Erikson)心理社會發展理論,5歲幼兒處於進取與罪咎(initiative vs. guilt)的階段,即是孩子會提升體能和智力,在此階段他們會增加活力、有較大的想像力及好奇心,並會有「進取」的引發力,他會開始留意到自我的存在,行動會有方向和開始有責任感。相反,若孩子遇到發展障礙如父母錯誤判斷或指責會引致幼兒罪疚感,他們會畏懼退縮,缺少自我價值感。因此,家長可尊重孩子的正向特質,讓孩子保持好奇心和活力,以用正面方式如欣賞和接納的方式向孩子解釋事情因果,讓孩子能健康成長。

家長的心理

其次,從家長直接賠償和懷疑自己管教不善可見家長自責的心理。在事件中,家長並沒有犯錯,孩子的行為亦並非與家長負上所有責任。可是,家長以即時賠償承認了自己的過失,家長的壓力和習慣的思想模式值得反思。根據「個人化」思想陷阱,家長兼顧家庭各種事務和子女管教時,往往把責任歸咎於自己身上,並認為是自己的錯。當子女的行為直接與家長掛鉤,家長可能會習慣把責任歸咎於自己身上,甚至會因為承認不必要的錯誤,對子女造成影響。有見及此,家長可留意個人是否存自責的習慣,反思日常生活不同事件是否一定與自己有關、其他人是否會影響事情的結果和分擔責任,以減輕壓力和平衡家長與個人的角色。

社會氛圍

最後,從社會輿論批評家長管教不善可見社會對小朋友和家庭的包容度不足,當中幼兒成長時期的正向品格被視為責罰,家長亦面對「唔識教」的自責心理會影響家庭關係和發展。過多負面的批評除了會增加照顧者的心理壓力外,亦會影響兒童的心理發展。這一點可以從事情始發酵時,有一部份網民以「家長有責任」、「公仔真係爛咗」、「唔明白點解係店家錯」的意見可以看出。其實,養育孩子雖然是父母之責,但培育下一代需要的是不同的社會持分者應分擔家庭的責任,鄰里之間亦可以提供關心和建議以支援家長的心理壓力。政府亦應該增加對兒童和家庭友善的設施與社會風氣,使家庭的價值不致「碰碎」。